一个人的朝圣

八年前,曾到过巴塞,那是初到法国的第一次旅行,从巴黎杀到图卢兹,过安道尔,至巴塞罗那;回马赛,走aix,经里昂,还师巴黎,横跨大半个南法,历时大半个月,之后也便一发不可收拾。

再次踏上去往巴塞的火车,不为别的,就为度个假,散个心。颇爱这样的旅行,每隔一段日子总要出去走走,把一切烦心事抛在脑后,哪怕只有两三天,换一个地方,换一种心情,徒步也好,自驾也罢,哪怕擒来一把椅子,坐在阳光下晒晒太阳,读读书,也是极其舒服的一件事。we cannot change every little thing that happened to us, but we can change the way we experience it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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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什么喜欢上了跑步

总以为,以跑步为题,写篇文章,有些不要脸。因为既不是温叔那种精神领袖,又不是大bai那种BQ级选手,更不是四叔那种随时可以在跑群里发放红包的活财神。虽没跑出些成绩,但终归跑步三年,又逢读完了村上春树的《跑步时我谈些什么》,便随手写点什么。(*文中引用村上春树原文的地方,皆用引号和斜体标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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